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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分配利润环节不需再缴纳个税

李冼/ 202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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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企业
  • 合伙人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半岛彩票官网下载。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编者按:2023年10月19日,有同学咨询:合伙企业申报完合伙人的个人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剩余的利润支付到合伙人的个人账户,是否还需要交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问题】合伙企业申报完合伙人的个人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剩余的利润支付到合伙人的个人账户,是否还需要交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解析】合伙企业是所得税的税收透明体,其本身不涉及缴纳任何的所得税,不存在在合伙人层面和合伙企业层面缴纳双重所得税。

    自然人合伙人适用5%~35%的超额累进个税税率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法人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殊: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单独作为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政策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税后利润支付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自然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法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李冼

    作者
    • 李冼 某著名民营企业集团税务管理总负责人,19年财务工作经验,从事税务管理工作11年,具有丰富财税管理、纳税筹划、资本运作税务管理、税务稽查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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