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案例解析(二)
证券代码:603963证券简称:大理药业公告编号:2021-020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大理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大税一稽处[2021]4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处理情况
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6月29日,大理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因买入保本型理财产品取得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未计提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导致公司未及时履行纳税义务。
未缴纳税费的具体情况包括:增值税436,954.2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0,586.79元,教育费附加13,108.20元,地方教育费附加8,738.10元,企业所得税618,541.6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应缴未缴增值税436,954.2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0,586.79元、少缴企业所得税618,541.69元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公司应缴纳滞纳金459,915.09元。
上述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1,567,844.07元。
东方税语注:
1、企业账户有富余资金或由于其他不能言说原因购买了理财产品,一定要关注合同条款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要按现行政策规定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关键问题就是确认理财产品是“保本”还是“非保本”即可。然而此类问题还是有不少企业未缴增值税,确实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已有众多企业中招。
政策依据如下:
2、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导致公司未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这个问题也是企业普遍存在的涉税风险。不合规发票(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存在诸多涉税风险,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法规均有规定。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五条规定,关于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的发票确认问题。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二、补缴税款情况
根据大理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要求,公司已于2021年7月15日将应缴税款及滞纳金1,567,844.07元全部缴清。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三、会计处理和相关影响
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缴纳滞纳金,分别计入应交税费和营业外支出科目,拟进入2021年当期损益,不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预计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的损益(影响的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管理层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并将以此为戒,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并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同时组织财务部门及公司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对财务、税务方面的知识培训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