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一掰印花税法中那些和技术相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颁布有段时间了,作为喜好财税的专代界小白,我忍不住要来掰一下印花税法中和技术相关的那些规定。
技术合同印花税征收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以下简称“《技术合同法》”),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2020年5月,《技术合同法》被收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技术转让部分的内容遂被技术技术合同章所拆分:《民法典》将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分类为技术转让合同,而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归入技术许可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技术转让、许可等事项本身不涉及印花税,但是涉及这些技术事项书立的合同,却是印花税的征收对象。
技术合同印花税税率大一统
民商法领域定义的技术合同涉及印花税,在税目划分是有分岔的,这种分岔在暂行条例时期具体表现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34号)规定上,这种分类直接导致技术实施许可按照“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①对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按照“技术合同” 税目计税贴花。
②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秉承《民法典》对技术合同的分类,印花税立法保留暂行条例时期的技术实施许可规定——规定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属于转让书据税目,将涉及该税目的合同税率由暂行条例时期的万分之五下调至万分之三,从而正式将民商法领域的技术合同法定税率统一为万分之三,也就是说,印花税法中的“技术合同”和“产权转移数据”当中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率统一为万分之三。
权利、许可证照取消
印花法显著特点之一是取消了“权利、许可证照”税目。权利许可证照除去技术合同领域的商标注册证、专利证,还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该税目按件贴花5元。
目前,商标注册证没有单独缴纳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专利证书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在授权下发登记手续通知书时,由知识产权局代征。印花税法取消权利许可证照税目对技术合同的直接影响就是——从2022年7月1日开始,专利授权在登记时,无需再缴5元印花税。
另附: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法税目税率比对表